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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连云港市2009年绿化造林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 广泛深入宣传,大力营造绿化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重点时段集中报道绿化造林活动,及时报道绿化造林的好经验、好作法和先进典型。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土绿化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全面提高造林质量。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田头地块,加强技术指导,认真执行《造林技术规程》、《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提升造林设计、施工、抚育管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创新造林质量管理机制,加快建立造林项目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账的质量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各种营造林公司、造林专业队和个人通过招投标、承包或签订合同等方式参与绿化造林。对重点林业工程要坚持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项目考核、按标准验收,确保林业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益。要加强绿化造林过程质量监管,认真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巩固绿化造林成果。
  (三)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林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林业产业,鼓励农户以劳动力和土地入股,积极推动森林资源的资本化运作,大力开展林业招商引资,以绿招商、以绿融资,为现代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绿化造林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植树造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绿化造林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定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地块,落实到造林主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同时,要加强对绿化造林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服务,确保今年绿化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 件:
  连云港市2009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株、个

县(区)

造林面积

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

四旁植树

苗木花卉建设

设施栽培

休闲观光农业

经济林果

村庄绿化

其中成片造林

示范村

合格村

小计

人工造林

封山 育林

赣榆县

4.7

3.5

3.5

 

15.5

360

1

0.1

1

1.2

280

10

270

东海县

5.4

4

4

 

25

420

1

0.3

1

0.6

153

10

143

灌云县

6.7

5.2

4.51

0.69

22

450

1

0.08

1

0.2

128

10

118

灌南县

1.8

1

1

 

6

240

1

0.1

1

0.05

73

10

63

新浦区

1.2

1.18

0.6

0.58

1.2

10

0.2

0.07

1

0.2

19

2

17

海州区

0.25

0.2

0.2

 

0.3

10

0.3

0.05

1

0.02

20

2

18

连云区

0.65

0.63

0.2

0.43

 

5

 

 

1

0.04

9

9

开发区

0.11

0.1

0.1

 

 

3

 

 

 

 

7

 

7

风景区

0.11

0.1

0.1

 

 

2

 

 

 

0.04

 

 

 

合   计

20.92

15.91

14.21

1.7

70

1500

4.5

0.7

7

2.35

689

44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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