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凡推荐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连续两年推荐而未授奖或上年度初评通过自行要求撤回的项目(候选人),须隔一年再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
200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采用新版项目推荐软件,项目推荐软件请到http://www.jlb.sh.cn/xmsb进行下载,实现网上受理和网络评审。为适应网络评审需要,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200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分别使用统一格式的不同奖励类别的推荐书,推荐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1)推荐科技功臣奖的材料重点写出候选人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国内外影响,提供论文、专著及专利版权等。
(2)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07年2月底前发表)。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或合作发表的论文且为非通信作者的,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研究中的学术贡献,此类论文慎用。
(3)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2007年2月底前验收)。对于符合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社会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提供用户及经济效益证明。
(4)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2007年2月底前验收),并且得到推广应用,商品化、产业化,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提供技术评价证明、用户及经济效益证明。土木工程类项目必须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工程验收2年以上(2007年2月底前),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2年后报奖。
(5)推荐国际科技合作奖的材料重点写出候选人对本市以及我国的科技合作、科技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国际学术交流等做出的贡献。
2、推荐材料内容。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1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应为原件,存档用),不超过100页;推荐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
书面材料中附件内容主要有:科技功臣奖需提供有关论文、引用证明、专利及经济效益证明等。自然科学奖项目需附公开发表2年以上的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国内外正面引用的5篇论文全文、评价证明、他引检索证明、查新证明等。技术发明奖项目需附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说明书、应用及效益证明、水平检索证明等。科技进步奖项目需附成果评价证明(包括验收、评审、鉴定、检测等)、水平检索证明、专利证书、应用及效益证明等。科普类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书籍4套,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说明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被译为其它语种的作品样本,以及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软科学类项目必须提供评价证明、应用证明,以及有助于软科学评审的其它引用或效益证明。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等有关项目需要提供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要求审批的文件等。国际科技合作奖需附证明候选人取得合作成果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