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帮扶困难就业群体和困难家庭
服务月期间,要切实做好困难就业群体、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特别是毕业生主管部门和各承办单位要针对困难就业群体、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实实在在的就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全免费的服务,采用“一对一”的方式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来自困难就业群体、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八)加强人才市场执法监管
服务月期间,主管部门要加强人才市场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开展人才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各区县人才市场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辖区内的服务月现场招聘活动,维护人才市场正常秩序,确保服务月活动顺利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技术实现
(一)建立服务月网络招聘统一页面,各网站自主进行信息的录入、管理和维护。
(二)各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汇总、审核、修改和上报工作。
(三)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使用统一制作的服务月标识、网络招聘页面。
(四)求职人员可按所在地区、内容、类别、关键词及时间分类搜索用人单位信息。
八、 启动仪式
服务月活动拟于2009年2月16日,在北京人才大厦举办“首都人才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全市联动、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启动仪式拟邀请有关领导、部分区县代表、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启动仪式结束后,网络招聘会开始运行。
九、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领导,保证服务月活动顺利进行,达到“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预期目标,成立专门的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对服务月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组长:
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左小玲
副组长:
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祖德
市教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 郭广生
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刘向东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主任 袁 方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一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网络招聘协调组、现场招聘协调组、平面媒体招聘协调组、宣传报道协调组、就业政策协调组、市场执法协调组,各自负责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