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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开展首都人才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四、活动时间 2009年2月16日至3月20日
  五、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及技术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各区、县人事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自愿参与活动的北京地区各类人才中介机构
  技术支持:北京人才网(www.bjrc.com)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网站
  (www.ggcp.com.cn)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bjbys.net.cn)
  北京教育人才网(www.jyrc.com.cn)
  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网
  (www.bjbys.com)
  北京外企人才网(www.fesco.com.cn)
  各区、县人才网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www.bdajob.com)
  六、活动方式和内容
  服务月要切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首都特点,以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为目标,通过区域合作、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平面媒体、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困难帮扶、执法监管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才市场职能优势,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拓宽就业渠道,为各类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服务月期间,将使用统一的服务标识,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开展统一宣传。服务月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挥区域人才合作机制
  要积极发挥京津冀人才合作一体化、大中城市联盟人才合作优势,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各类人才就业,拓宽人才择业渠道。服务月期间,将服务月活动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的“部分大中城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服务月”活动结合起来,实现21个城市联盟的网络链接,拓展服务区域,促进区域合作,为实现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二)举办网络招聘大会
  服务月期间,北京人才网、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网站、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北京教育人才网、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网、北京外企人才网、各区县人才网、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以及参加服务月活动的相关人才网站,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整理和发布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求职人员的供需信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推动双向交流,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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