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时间 2009年2月16日至3月20日
五、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及技术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各区、县人事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自愿参与活动的北京地区各类人才中介机构
技术支持:北京人才网(www.bjrc.com)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网站
(www.ggcp.com.cn)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bjbys.net.cn)
北京教育人才网(www.jyrc.com.cn)
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网
(www.bjbys.com)
北京外企人才网(www.fesco.com.cn)
各区、县人才网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www.bdajob.com)
六、活动方式和内容
服务月要切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首都特点,以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为目标,通过区域合作、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平面媒体、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困难帮扶、执法监管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才市场职能优势,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拓宽就业渠道,为各类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服务月期间,将使用统一的服务标识,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开展统一宣传。服务月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挥区域人才合作机制
要积极发挥京津冀人才合作一体化、大中城市联盟人才合作优势,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各类人才就业,拓宽人才择业渠道。服务月期间,将服务月活动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的“部分大中城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服务月”活动结合起来,实现21个城市联盟的网络链接,拓展服务区域,促进区域合作,为实现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二)举办网络招聘大会
服务月期间,北京人才网、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网站、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北京教育人才网、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网、北京外企人才网、各区县人才网、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以及参加服务月活动的相关人才网站,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整理和发布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求职人员的供需信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推动双向交流,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