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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编印2009年度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的通知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编印2009年度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的通知
(浙建管函〔2009〕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相关单位(部门),省级相关协会:
  为加强工作联系,经研究,决定编印《2009年度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手册主要收录范围
  (一)各市、县(市、区)
  1.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正职、分管建筑业的副职领导、办公室正副职领导、办公室分管信访工作人员、建筑业相关业务处(科)室的正、副职领导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其中,各市、县(市、区)建管局(建工局)包括在职领导,各处(科)室正副职领导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2.各市、县(市、区)建筑管理处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3.各市、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4.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督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5.各市、县(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6.各市、县(市、区)造价管理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7.其他有关建筑业管理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二)相关单位(部门)、省级协会
  1.省造价总站、省政府驻沪办、厅驻鄂、赣办正、副职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2.省级建筑业相关协会会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讯手册收录范围要求,每个单位(或部门)分别填写一张《浙江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登记表》(见附表),并统一采用Excel格式。
  2.请各市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所辖县(市、区)的通讯情况,统一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inhuo168@163.com。联系人:葛鑫钬,电话0571-85068059,传真:0571-85164194。
  附件: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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