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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首届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的通知


  填表人签字:                  日期:
  主管校长签字:                 日期:
  学校公章:                   区县教委公章:

  备注: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参加区县和市级优秀教研组评选活动。
  (1)未按国家要求开设体育课;
  (2)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3)未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加分(权重5%,不得重复加分)。
  (1)学校体育工作近三年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2)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或者教学评优中取得优良成绩。

  附件2:
  首届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市级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县

名额分配

区县

名额分配

东城

4

昌平

7

西城

4

大兴

7

崇文

2

通州

7

宣武

3

顺义

5

朝阳

12

密云

3

海淀

10

怀柔

3

丰台

7

平谷

5

石景山

3

延庆

4

门头沟

4

房山

8

燕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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