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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首届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首届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7号)


各区县教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中小学体育教研组建设,促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提高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质量,我委于2008年9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学校体育教研组建设,坚持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

  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启动首届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本市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估工作全面启动。2009年区级评选和市级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区级评选工作应于10月1日前结束,同时择优推荐学校参加市级评选。

  二、从2010年起,区县教委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市教委每三年组织一次市级优秀教研组评选工作。各区县的评选工作应在每年的10月1日前结束,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市教委体育美育处。

  三、区级评选工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共同组织,学校体育教研组自愿申报;市级评选工作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承办,区县负责推荐参评学校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学校应对近三年开展的校本教研、科研工作以及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经验总结材料(不少于3000字),并填写《体系》的表格,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区县评审部门。

  五、评选推荐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考核参评学校。区县每年评选优秀体育教研组的比例应该控制在区县中小学校总数的10%以内;市级每年评选优秀体育教研组的比例应该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5%以内。

  六、从第二届中小学校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工作开始,连续两年被评为区县优秀的体育教研组,才能申报市级优秀教研组。参加市级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时,必须将连续两年的评选材料一并上交教科院基教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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