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六、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1〕26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1〕2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100万元 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2000万元

2001-5000万元

5001-10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

1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估算价

1.3

1.1

0.9

0.7

0.6

0.5

0.4

2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概算价

1.7

1.5

1.3

1.1

1.0

0.9

0.8

3

清单

计价

工程量清单单独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2.9

2.7

2.5

2.3

2.1

1.9

1.7

4

投标报价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4

1.2

1.0

0.8

0.6

0.5

0.4

5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3.6

3.3

3.0

2.7

2.4

2.1

1.8

6

定额计价法

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3.0

2.5

2.3

2.1

1.9

1.7

1.5

7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2.5

2.2

1.9

1.6

1.3

1.0

0.70

8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2.8

2.5

2.2

1.9

1.6

1.3

1.0

追加费用

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

5%

9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建设项目总费用

2.0

1.6

1.2

0.8

0.5

0.3

0.1

10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建安工程造价

12

11

10

9

7

6

5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