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进一步增强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不断完善发票监管机制和多部门联合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的协作配合机制。
三、工作任务和当前重点工作
(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
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对印制、兜售假发票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使用虚假发票和非法财政票据行为;完善发票和财政票据管理监督机制;运用行政、技术手段,有效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加强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的纳税人的检查力度;推进发票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完善工作;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警示教育,抓好新闻宣传工作。
(二)当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点。
1.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依靠基层群众组织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的源头和渠道,对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城乡结合部和不法分子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着力打击制售假发票的团伙和窝点,深挖幕后操纵的犯罪集团,重点查办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惩办一批性质严重、屡教不改、涉黑涉恶的累犯惯犯。查处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和代开发票的行为。
2.发票违法信息专项整治。深挖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的源头,建立发票违法信息控管制度。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播发票违法的信息,开展技术阻截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涉税违法信息样本和关键词组,进行过滤。对频繁出现、流量较大的发票违法信息,及时处置。认真梳理信息线索,追根溯源,深挖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窝点,从源头上加大监控和联合打击力度。
3.虚假发票和非法票据使用专项整治。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开展虚假发票和非法票据使用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查使用假发票、非法票据行为。税务机关要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能源矿产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对使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报销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还要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