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66.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人口服务管理机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各区人民政府)
67.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公共体育设施配建率达100%。全力办好市第十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市体管中心)
68.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2800户以上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解决家庭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城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完成规模化老新村整治80万平方米。
(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69.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全市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4%。市区建立肉食品屠宰、批发和销售全过程监管体系,保障群众生活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林局,无锡工商局)
70.坚持安全发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1.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
72.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好双拥工作。
(市双拥办、市民政局)
73.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大调解机制,健全大防控体系,努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增进社会和谐。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各市(县)、区政府)
(七)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74.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75.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76.不断完善社情民意反应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
77.完善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社会公示制度,进一步构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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