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农林局)
23.推进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加快企业“退城进园”,努力形成资源配置合理、行业相对集中、分工合作有序的生产力布局。
(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24. 加快集成电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创新先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大力扶持软件和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和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3%以上。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
25.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扶持一批竞争优势强、带动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市农林局,江阴市政府、宜兴市政府、锡山区政府、惠山区政府、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6.积极开展科技创业促进年活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健全创新服务体系,设立专项资金,全力扶持重点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园等十大重点载体建设。全社会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左右。
(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市(县)、区政府)
27.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530”计划,积极发挥海内外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作用。
(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28.加快实施品牌与技术标准战略,建成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
(市经贸委,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工商局)
(三)坚持改革开放基本方针,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29.继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
(市国资委)
30.发展农村“三大合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置换、入股等方式流转,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收入。
(市国土局、市农林局、市规划局、市供销社)
31.加快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和非税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市财政局)
32.探索排污许可证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平台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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