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各市(县)、区政府)
10.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与市场环境,大力鼓励居民自住型、改善型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无锡地税局、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11.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农村商业、家政服务业,鼓励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发展农村网点,新建放心连锁农家店150家以上。
(市经贸委、市供销社,各市(县)、区政府)
12.积极开发旅游、休闲、文化、健身等产业,促进消费结构加快升级。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13.推动专业市场做大做强,抓好粮食科技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
(市经贸委、市粮食局,各市(县)、区政府)
14.全面开工建设火车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西水东中央生活区、崇安寺二期等城市综合体项目。
(市发改委、市交通产业集团、市国联集团,各市(县)、区政府)
15.加快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锡东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千伏江阴东等公用设施建设。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无锡供电公司、市国联集团,锡山区政府、江阴市政府)
16.做好对口援建四川灾区工作。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17.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抓好生产要素组织,有效调节经济运行。
(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供销社,各市(县)、区政府)
18.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优先安排重大项目用地。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各市(县)、区政府)
19.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40项,减轻企业负担。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20.健全企业联系和服务制度,重点关注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
(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市(县)、区政府)
21.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完善金融服务,贷款规模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
(市金融办,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市财政局)
(二)加快创新创业步伐,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2.科学制订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提升,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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