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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实施意见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动态监控。从2009年1月起建立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旬报制度。各县区 要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和本月已开展工作情况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欠薪逃匿案件以及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其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别于每月10、20、30日以书面形式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如遇重大问题和案件要随时报告。

  附件:欠薪逃匿和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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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事项

指南

本期数

月累计数

合计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内资企业

合计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内资企业

企业主欠薪逃匿

欠薪逃匿情况

案件数(件)

        

涉及员工数(人)

        

金额(万元)

        

解决情况

案件数(件)

        

涉及员工数(人)

        

金额(万元)

        

因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情况

案件数(件)

        

50-99人

        

100-499人

        

500-999人

        

1000人以上

        

涉及员工数(人)

        

金额(万元)

        

解决情况

案件数(件)

        

涉及员工数(人)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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