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2007年、2008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
和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1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7年、2008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和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2007年、2008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和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2008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8〕169号)要求,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16日,省农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等9个部门组成7个检查组抽查了14个市的14个县(市、区)、28个乡(镇、街道)、56个村委会、1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部分基层涉农收费单位,走访了280户农户,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农民负担检查工作任务。两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全省农民负担得到持续有效减轻,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农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减负、增收的各项举措感到十分满意,由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逐步减少,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现将检查的具体情况和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2007年、2008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负工作,保障有力。一是各市均设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副市长任主任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减负工作;各被检县普遍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监委会主任。二是各级减负领导机构积极研究部署减负工作,两年来共召开市级工作会议43次、县级工作会议189次,下发市级减负文件42件、县级减负文件97件,开展市级负担检查35次、县级负担检查200次。三是减负各项工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其中,坚持实行了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全省共设立村级公示板11814块,公示率达98%。坚持了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2007年全省村级报刊订阅总额1822万元,村均1511元,2008年订阅总额1657万元,村均1374元,村级订阅报刊开支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坚持实行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全省共发放省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手册》597.3万册,占应发总数的98.5%。坚持实行了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其中,2007年全省发生农民负担案件48件,全部查结,涉及金额226.8万元,返还农民217.1万元,对14名村干部追究了责任;2008年全省发生农民负担案件51件,全部查结,涉及金额118.7万元,返还农民96.9万元,对6名乡科级干部和12名村干部追究了责任。四是两年来全省共清理取消市级及市以下出台的违反“四个一律取消”政策的收费项目84个,减轻农民负担1.02亿元。五是两年来全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5454.1万元。其中,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理减负226.7万元;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减负119.4万元;农民进城务工收费专项治理减负74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减负4331.1万元;开展其他专项治理减负3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