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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8.落实帮扶“两翼”发展的政策。一是加大市对“两翼”的投入。落实市对“两翼”财政专项支持政策,推动市级投资主体加快“两翼”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国资委)二是促进“圈翼”公共资源共享。落实“一圈”区县按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实物量支持受助区县(自治县)的政策,援建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探索构建区县(自治县)新型粮食平衡、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三是加强“圈翼”产业发展合作。“一圈”区县要制定政策引导本地企业到“两翼”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协助引进适宜的市外项目,推进建立异地办园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四是制定“一圈”及重点企业对“两翼”的捆绑考核办法,落实帮扶责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9.推进整村扶贫。一是突出基础设施、骨干产业和村级阵地三个重点,实施扶贫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二是加快18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进行片区扶贫开发,支持培植1-2个支柱产业。三是继续推进集团式扶贫,把市、区县(自治县)部门的扶贫工作落实到贫困村。四是加快推进生态移民。鼓励自主搬迁,年内搬迁5万人左右。五是完善扶贫政策和机制建设,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并健全管理机制,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以优惠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启动“武陵山经济协作区”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

  (三)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建设管理。

  10.增强城乡规划科学性。一是完成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科学基础。二是基本完成主要规划协调工作,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整合主要规划,实现“四规叠合”(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土地规划、环保规划),增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三是加快规划向乡村延伸,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成镇村规划所需的1?2000、1?5000地形图绘制,为乡镇和村庄规划提供底图。加快制定完善县域有关规划,进一步完善105个中心镇规划,完成1000个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制定村庄分类发展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启动主城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城中村”改造试点,对城乡结合部实施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

  1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是高强度推进农村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87%和40%,乡镇客运交通全覆盖,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口,规划发展集中沼气。(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二是引导基础设施运营网络由城市向乡村延伸。着手研究水务、燃气、环保、公交等向农村居民集居区覆盖的方案。(责任单位: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加快建设直达国际的专用高速通信通道。(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三是创新基础设施建管机制。将项目资金安排与体制机制建设联动,推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深化“成本+合理利润”的原水水价改革,选择1―2个水利工程开展产权拍卖试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培养乡镇沼气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农村沼气池建设、日常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启动综合交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推进“通村公路”建设试点,建立农村路、站、运一体化管理和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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