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发〔2009〕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落实此要点的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抓手。工作进展将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工作成效将纳入全市贯彻国发〔2009〕3号文件一并考核。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市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开新篇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以“314”总体部署为指导,以贯彻《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着眼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把统筹城乡改革与面上改革结合起来,把推进部市合作与落实扶持政策结合起来,把资源配置、项目建设与体制机制完善结合起来,把推进改革与扩大开放结合起来,以改革开放为全市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扎扎实实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
一、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四项重点改革
(一)推进土地流转和林权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科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尽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向权利人颁发(换发)土地承包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二是完善土地流转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健全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每个区县(自治县)酌情设立一个土地流转服务指导中心,规范推进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试验。(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分区域制定承包地流转指导价格,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实现70%的行政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土地规模经营比例提高到19%。(责任单位:市农委)三是加强农村耕地保护。将土地开发整理与发展现代农业、村庄整治、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矿山环境整治相结合,力争全市全年新增耕地6万亩以上。研究移土培肥奖励政策。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基金。(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四是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强化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定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办法,出台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和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
2.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加快建设粮食、蔬菜、柑橘等种植基地,支持规模粮食种植,完善切块15%直补资金支持规模种粮办法,建设42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新改建重点蔬菜基地35万亩,新建标准化柑橘园12万亩。二是支持发展生猪牛羊等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探索建立规模养殖价格风险应对机制,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争取中央补助支持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池40处。三是加强农业种养殖等技能培训,提升农业经营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操作、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