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实行。原《文山州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05〕20号)、 《文山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05〕19号)同时废止。

  附件:
文山州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企业)名称(签章):

  项目名称:

  单位所在地:  县   乡(镇)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时间:

  项目类别:企业技改、非公、节能项目贴息项目□
  工业园区建设及软环境配套项目□

  (在所属项目类别中打√)


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经济委员会

  技改、非公、节能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所有制形式 
所属行业 
技改项目批准或备案文号 企业地址 
企业上年现价总产值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 
企业上年度实现利润企业上年度实际移交税金总额
  其中:企业所得税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投资回收期 投资收益率(%) 资产报酬率(%) 
贷款名称 
贷款年限贷款余额贷款种类贷款用途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实际到位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年利率申请贴息金额
   
项目总投资 项目竣工投产后预计产生经济效益
其中:主要经济指标金额
1.自筹资金 1.新增产值(现价) 
2.银行贷款 2.新增销售收入 
3.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国债资金) 3.新增利润 
4.其他 4.新增税金总额 
项目内容简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