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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六)不断拓展区外输送渠道,扩大输出规模。大力推进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积极寻找和建立可持久协作的劳务关系和稳固的劳务输出基地,协调好劳务输出和劳务输入的关系,尤其是强化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的劳动力交流制度,实施输出输入地的双向对接;积极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确保就业信息发挥实效。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靠培训提高输出质量的路子,加快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的转变,稳固原有劳务输出基地,积极开辟新基地,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的带头作用;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叫得响、过得硬的劳务品牌,推进劳务输出示范县的带动作用,发挥劳务输出“品牌”战略效应,推广“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搞好转移就业服务。2009年全市组织劳务输出16万人。其中,稳定输出在6个月以上的11.6万人;有组织输出7.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亿元;劳务输出年人均收入5000元。
  (七)强化技能培训措施,确保培训实效。市、县各级人事劳动保障、农牧林业、科技、扶贫、教育、建设等部门要充分挖掘各自的培训资源,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从2月份开始,对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停产半停产企业失业或待岗农民工以及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按照不同就业群体的就业意愿,分类指导,对继续转移就业的根据市场用工需求,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促其转移就业;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促其成功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对务农的围绕我市设施蔬菜、硒砂瓜、枸杞、林果种植及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增收发展的能力;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部门要做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开设农民工业余学校,保证建筑行业农民工上岗前接受教育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为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做好基础性、实质性的服务。2009年,人事劳动保障、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争达到2万人,农牧、科技部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13万人,南华山职业中专学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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