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全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证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提高行政机关整体效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做到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加快推进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认真开展效能监察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在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超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网络手段,强化实时监控、预警纠错,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单位,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能简化的一律简化,对上级已经下文取消或调整的审批项目,及时取消或调整到位,建立后续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