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农专发〔2009〕2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09〕3号)精神,现就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粮食功能区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示范带动为手段,通过五年努力,集中力量建设1000个连片千亩以上的粮食生产核心产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

  二、主要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明确粮食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障碍因子和重点发展方向等,解决重点地区制约当地粮食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扩大面积,增加产量,提高效益。

  (二)讲求实效原则。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各地城镇(乡)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注重资金投入效益,重视千亩畈的长效管理和高产示范活动的延续性。

  (三)集中建设原则。省、市、县各级涉及粮食生产的项目优先实施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集中资金,保障高产示范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三级联动原则。在连片10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大畈中实施,并制订建设办法,层层明确责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动功能区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五)生态优化原则。注重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注重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内容

  (一)配套基础设施。对未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土壤障碍因子明确的大畈,优先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对已实施改造,但因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的大畈,重点进行针对性的基础设施修复和完善,达到高产示范的生产要求。

  (二)开发冬季农业。对全年抛荒的农田实行土地流转,对空闲时间超过3个月冬闲田实行季节性转包,将土地集中到种粮能手的手中,有效制止农田抛荒。积极开发利用冬闲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粮、经、肥、菜、饲百花齐放,大力推广油菜-稻、蔬菜-稻、春粮-稻、绿肥-稻、草莓(西瓜)-稻等稳粮增效种植模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