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的预警、预报和预控为抓手,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和小型工地安全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治理参建各方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安全行为不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不足、防护不达标等行为。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地各单位要按《2009年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争先创优活动。一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 66-2008),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建设局要从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中着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全行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二要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和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业绩评价符合要求。三要使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平安)工地结合起来,继续开展以安全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使文明工地成为“以人为本”的典范、安全管理的典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典范。在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中试行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推广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争先创优活动,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的创优意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
5.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培育建筑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估制度。二是继续实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与建筑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联合,优势互补,进一步发挥保险的杠杆和能动作用,促使企业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三是继续发挥机械检测机构的作用,把好大型设备、设施的检测关,全面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登记、使用备案制度。四是全面落实高支模、高脚手架、深基坑和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五是逐步推广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提升监管水平。
6. 总结经验加强探索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管。大力推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监管机制。通过“一般监管”和“重点监管”、“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在建立“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站、旁通道开挖”等三项关键工序节点的验收制度的基础上,对安全风险大的分部工程,实施重点监管。并积极会同安监、监察等单位组织专项检查,形成多方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轨道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管力度。促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确保轨道工程建设安全、快速、有序推进。
7.积极参与绵竹援建工作,做好援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随着绵竹市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开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好前方一线的工程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根据《对口支援绵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创建苏州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姑苏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等相关考评措施,加强援建项目安全监管和文明施工工作的指导,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援建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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