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千村互助资金项目规范管理制度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9〕21号 2009年3月11日)
各设区市、县(区)扶贫办(局):
千村互助资金项目是在三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省政府专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年初由省上对市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项目启动工作基本就绪。为了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指导手册(试行)》和省上四个厅局制定的《陕西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陕扶办发〔2009〕3号)及《关于做好千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09〕10号)精神,现就建立千村互助资金项目规范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在项目组织实施阶段,各市每月底要向省上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的筹措、项目人员的培训、项目村的选择、项目村互助资金组织筹建、外部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和项目规划的制定等工作。
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项目进入运行阶段,各市每季度末要以文字和报表的形式向省上上报资金运行情况(报表见附件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报告包括书面文字报告和统计报表。市扶贫办(局)要在月末或季度末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省扶贫办报告项目进展和运行情况,同时将报告和报表的电子版发送省办贷款处邮箱(sxfpdk@126.com)。
二、建立项目统计监测制度
项目村确定后要对项目村基本情况、互助组织建立情况(见附件1,项目实施初期上报一次,每年底上报一次)进行统计,项目运作后要对资金运行情况(见附件2、附件10、附件12,每季度上报一次)和效益情况(见附件3,每年底上报一次)进行统计并上报省扶贫办。
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使用内容统一的借款审批表、合同,使用统一的记账、借款、还款凭证,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借款审批制度(参考样本见附件7、8、9、10、11、12、13)。
四、建立规范运作管理制度
要按照《指导意见》制定协会章程,项目村的选择要做到程序合法有效,要保护项目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群众入会到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效益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参考样本见附件4、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