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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建安函[2009]9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09]1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及“三促进一保持”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2009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全省2009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努力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干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将在今年二、三季度,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组织对全省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采取集体培训、法制讲座等学法方式,并邀请建设部、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省安委办等部门的专家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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