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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
  《泰安市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泰安市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3打击传销执法大队人员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级别

  四、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3 I 级(特别严重)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4Ⅱ级(严重)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5 Ⅲ级(一般)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6响应指挥和调度

  五、应急保障

  5.1通信和信息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减少大规模聚集从事传销活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传销活动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并高效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切实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禁止传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工商局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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