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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5日)。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整治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8月)。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整治集中行动。

  具体分为三个工作步骤: 2009年3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对照标准先期进行自查,确定具体整治项目和整治方案并上报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指挥部(联系人:韩翀;联系电话:8229093、13853862738 );2009年3月15日至2009年7月底,按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全面实施;2009年5月、2009年8月份两次进行检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09年9月)。对泰城和各县(市、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确保全国运动会具有良好赛事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把集中整治项目列为重点城建工程,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需的整治项目资金。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泰安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的协调、调度、指导和考核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整治行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完善机制,精心实施。要以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为契机,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整治任务实行项目法人制。对确定的整治项目严格执行规划、招投标、设计、监理、质监、资金审计、施工验收等规范化运作程序;二是确定整治项目时,要以道路、场馆、场所等为载体,实施上下左右统筹考虑,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立体性整治,形成整体整治效果;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治项目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四是合理划分市、区、街、居的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区街的基层管理职能,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文明执法,扩大执法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对整治目标形成有效合力,提高效率,取得实效;六是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的日常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推动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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