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城市主要出入口。城市主要出入口视野开阔、环境整洁,路面平整;有明显的出入口城界标识,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清晰、规范,路灯、店铺招牌等设施整齐,并与周边环境协调。出入口街道行道树整齐美观,周边无随意乱堆乱倒垃圾,白色树挂,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现象;出入口周边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建筑整齐、美观,沿路无违章搭建的小排房、板房、铁屋和各类棚帐等建筑或设施,保持环境整洁、清新、有序。
9、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各类游览游乐设施、建筑及公共设施、消防安全、电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健全;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自然防灾等应急预案齐全,能够制定并严格执行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和抢救维护、古树名木养护、动植物检疫等工作制度,自然人文景观、森林、水体、地质地貌景观得到严格保护;各类标牌、标识设置规范,清晰美观,标牌和说明标有中、英文等两种以上文字,公园景区内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周围环境、道路以及交通工具保持清洁卫生;公园和景区停车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交通畅通,车辆(船只)摆放有序;经营服务文明、诚信、公平,无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景区内无露天焚烧枯枝和树叶现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风景区规划建设监管有力,及时查处违法违章建设;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能及时得到维护整修、植树绿化,沿路村镇环境卫生和容貌整洁有序。
10、城市夜景照明。城市商务中心、行政中心、广场、公园等重要地段、场所,大型商贸、娱乐、宾馆等公共建筑以及城市主干道重要节点,设置具有艺术效果的照明设施;城市主次干道路灯按标准设置,造型新颖、美观,灯杆及照明设施保护较好,没有乱贴乱画或乱挂杂物等现象;广告灯箱和霓虹灯布局合理,设计造型美观;随路灯设置的广告灯箱应保持整洁美观,并与路灯造型相协调。
11、建筑工地。城区临街和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围挡作业,围挡设施整齐、美观,不得占道设置,不得乱贴乱画,施工场地50m范围内没有建筑垃圾,场地出入口100米内没有施工造成的路面塌陷、环境污染,施工设备、器具、材料堆放整齐,具有有效的降尘、降噪音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扬尘,工地污水、废水按指定地点排放。
12、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500m可视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清除“白色污染”以及沿线村镇柴草堆、垃圾堆、粪堆等脏乱差现象,推行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统一管理。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加强绿化美化,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通道,搞好绿化管护,交通干线两侧缺苗和断档及时栽植补齐;对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已毁和裸体山体进行修复和治理,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尽快恢复自然景观;消除干线两侧违章建设和破旧废弃建筑现象,对干线两侧陈旧、破损建筑、厂房立面要进行清洗、粉刷或翻新改造,以改善沿线建筑环境面貌;全面排查治理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类排污行为,杜绝可视范围内冒黑烟、排污水现象;在交通沿线村镇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防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它烧荒行为。通过深入开展市际边界地区环境整治,着力解决沿线节点村镇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村镇绿化和水体污染等问题;加强铁路和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规范设置交通和警示标志、标识牌,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监管制度,保证铁路和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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