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
《条例》要求,编制并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监察厅配合。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作为试点,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将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促进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动态公开,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法制办、监察厅负责,省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配合。
(六)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指导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通过有关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制度保障。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法制办配合。
(七)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起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研究解决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载体的重要作用。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监察厅、信息产业厅、编办配合。
三、加强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建设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研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一步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下放等事项的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信息产业厅配合。
(九)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选择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省直部门在线办事系统为试点开展应用系统后台整合,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管理流程,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探索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网站集中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大厅。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信息产业厅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