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泰政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测绘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测绘工作,对于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都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测绘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8〕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础测绘,强化统一监管,着力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泰安地理空间框架,完善测绘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全市测绘事业的发展全局,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合理规划,避免重复测绘,推动全市测绘工作协调发展。
2、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整合,推动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3、科技推动,服务为本。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4、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落实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加大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市场监管力度。
二、 全面加强测绘工作 ,提高测绘保障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