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产业招商的意见
(威政发〔2009〕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产业招商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50号)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现就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产业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任务。为此,我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还不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热潮正在兴起,制造业的高端环节和服务业成为产业转移的重点;国内外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国内市场经济扩张和技术进步正在引发新一轮产业升级,这为我市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带来了难得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产业发展态势、掌握丰富资源的优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新兴产业特色化”的要求,按照产业集聚、关联配套、协调互动、资源共享的原则,突出特色,强化优势,做好重点支柱产业规划,突出重点区域和招商对象,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产业招商,把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产业招商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和我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我市招商的重点是:
(一)高新技术产业。包括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海洋科技开发等产业。
(二)先进制造业。包括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造船及船用设备、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精密仪器仪表、工程机械、印刷机械、木工机械、空港地面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医疗器械、精细化工、现代医药等相关制造产业。
(三)清洁能源及环保产业。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及洁净能源,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工艺及处理设备等。
(四)现代农业。包括农业新技术开发与推广、新品种研究与繁育、农产品及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储藏保鲜,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畜禽、水产品养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