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
(威政发〔2009〕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学前教育改革,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改善农村幼儿生存与教育环境、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村各级各类幼儿园达到127所,在园幼儿19084人,教职工1171人,学前三年(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2.7%,教育管理逐步规范,幼儿园布局调整力度加大,办园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财政性投入偏低,农民负担较重;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责任不确定,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办园条件还需进一步优化与改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工资、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农村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把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放在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明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2009-2012年,我市农村学前教育要实现如下基本工作目标:
(一)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县级政府开办实验幼儿园为示范,镇级政府办园为主体,村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格局,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二)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到2012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
(三)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到2012年,70%的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