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着眼于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眼于解决加快全面振兴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着眼于建立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满意度。要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范围,力求参评人员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规模适中。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测评结果要客观真实。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加强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落实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建立党委(党组)和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全程参加。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查指导。
2.强化分类指导。在坚持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总体安排,确保取得实效的前提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学习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步骤、具体时间作出适当安排。要坚持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同时抓好广大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3.创新活动方式。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