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当前,沈阳正处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全市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又面临着制约发展的各种难题。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能否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对全市党员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执政能力的考验。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并以此为动力,扎实做好“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三项重点工作,为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夺取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新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完成五大任务,加快全面振兴”为主题,把“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大实践,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沈阳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为推动沈阳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全面振兴,提供牢固的思想基础、坚强的政治保证、完善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