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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洛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07、2008年度SO2和COD排放总量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但由于历史原因,短时期内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还难以从根本上转变,结构型污染依然存在,减排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晰、行动不协调等问题。为确保完成2009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发〔2007〕90号)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环发〔2007〕)18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强化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腾出环境容量,用好资源存量。

  二、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09年底,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10万吨以内,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2.97万吨以内;全市城市污水收水率不低于70%;进一步加大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非电SO2高排放企业脱硫工程。

  (二)总体要求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09年度总量减排任务,为顺利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奠定基础,推动洛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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