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09〕8号 2009年1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服务富民兴赣和江西崛起的宏伟大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使督促检查工作在推动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任务、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富民兴赣、实现江西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推动决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为目的,以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水平为重点,明确督促检查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的大督查格局,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2.依法督办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3.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