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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市县和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自2009年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将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将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区市县和各部门要把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及绿化美化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让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深入人心,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五)积极配合,统筹规划。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各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加强创建活动的统一协调管理,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大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夏德仁 市长
  副组长:
  孙广田 副市长
  张 军 副市长
  成 员:
  荣 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岩 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
  阎利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白新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徐从琪 市监察局局长
  张亚东 市城建局局长
  庞维德 市林业局局长
  吕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梁振林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孙守仁 市科技局副巡视员
  宋 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连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东立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刘庆茂 市建委副主任
  沈振贤 市规划局副局长
  姜 冰 市交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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