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定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安排创建工作。
六、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举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为三个阶段:
(一)创建准备阶段(2009年5月前)
1.提出申请。向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递交举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申请。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创建经费。
3.制定规划。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大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4.分解工作任务。按照《大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责任,分解任务。
(二)贯彻落实阶段(2009年5月-2010年4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的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邀请国家创森组委会领导及专家指导工作。到2010年4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0年5月)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创建目标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编写《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报告》等材料。市政府向国家创森组委会申报,迎接评审组考核验收。
(四)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2010年5月至10月)
按照举办论坛条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和计划,并提交举办论坛的各种文本材料。拟在2010年10月前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七、创建资金
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安排好创建活动资金,保证需要。各区市县要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建设资金。
(一)保证创建工作经费。按照承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需向国家创森组委会交纳一定数量的承办经费;需向参与我市森林城市规划设计的国家林科院支付规划设计费。
(二)投资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资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生态建设投入资金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重点加大对滨海大道绿化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河道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城乡绿化重点工程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建设进程。各地绿化建设资金,由各地财政安排解决。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比例安排好绿化建设资金,以确保各项绿化指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