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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优秀中小学体育教学实录工作的通知

  (五)推荐结束后,市教委将会同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聘请学校体育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区县报送的体育录像课进行评选。各种奖项的比例分别为:一等奖20%、二等奖50%、优秀等奖30%。中小学分别评选。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参评资格。
  (六)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一等奖的课,市教委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组织获奖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展示,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不合格者(与录像课的教学效果相差较大),取消其获奖资格。
  三、录像课的要求
  (一)必须使用DV数码摄像机或较好的数字摄像机摄制。图像、声音清晰,刻录成DVD或VCD光盘。要确保录制效果,如由于录制质量问题,无法评选或发现有明显剪接痕迹的录像课,将取消参评资格。另外,需要配有文本教案(含区县评审组意见)。
  (二)报送的光盘与教案内容中,应注明区县、学校名称、任课教师、点评人、录像制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四、异地做课的要求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教委评优活动通知的各项要求做好第四阶段评优工作,区县评优领导小组指派中小学各1名教师到兄弟区县做公开课,按正规课时和教学班进行授课。不按区县要求参加异地上课的教师被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一)做课教师所在区县主动与上课地点联系,将授课所需教学条件(场地、器材、学生)等事项提前通知对方,使之做好准备工作。各区县公开课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后上报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研中心体育教研室,评优领导小组将抽查异地上课情况。
  (二)各区县要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观摩交流上课活动,以达到互相学习,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第四阶段异地交流上课于11月1日至30日之间进行(因天气因素影响原定做课时间,双方协商另定时间)。
  (三)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注意上课途中交通安全,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四)异地交流公开做课按照城郊结合的原则,按箭头所指方向,前一个区到后一个区进行公开做课,具体方式如下:
  怀柔→西城→通州→昌平→海淀→密云→朝阳→平谷→顺义→宣武→大兴→丰台→房山(燕山) →崇文→门头沟→石景山→延庆→东城→怀柔。
  即怀柔到西城进行公开做课,西城到通州进行公开做课,依次类推。
  五、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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