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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北京市学校卫生视导工作的通知


考核项目

工作要点

评价办法

评分标准

实际

得分

六、健康教育(8分)

1、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按国家规定每周开设0.5课时健康教育课,其中普通中学按照《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在地方课程中安排预防艾滋病的专题教育课时(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2分)

2.健康教育课要有记录、师资名单、教材、教案、课程表,课程内容应包括控烟及艾滋病相关内容。(1分)

3、中小学校利用多种传播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如宣传栏、板报、画廊、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健康教育网站、闭录电视等),每学期不少于20次,有活动记录(1分)。

4、开展学生心理卫生工作,如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电话、心理信箱等,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有经过心理培训的教师为学生提供及时帮助。(1分)

5、深入开展学校控烟工作

5.1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0.5分)

5.2学校不设立吸烟区、不摆放烟具, 公共场所(如:会议室、办公室)有禁烟标志。(1分)

5.3有控烟制度、有奖惩措施。(1分)

5.4定期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并有记录。(0.5分)

1、查看资料

    

2、查看资料

 

3、查看记录、现场填写问卷

  

4、现场查看

  

5、查看资料及现场询问学生

  

1、 有专项工作计划,学校计划中有体现得1分, 按国家规定完成课时安排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有师资、教材、课表、教案及考核结果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3、每学期至少有3种形式共20次的宣传活动并有记录得0.5分。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得0.5分,每下降5%扣0.1分。

4、有咨询室、咨询电话或信箱和有经心理培训的教师,并有工作记录得1分。

  

5.1 有负责人得0.5分。

5.2 符合要求得1分,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5.3 有制度、有奖惩措施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5.4 开展控烟活动并记录全面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 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注:学校严格管理,杜绝以下因校方责任引起的事故,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1)发生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
  (2)学校因食品卫生问题受到卫生监督部门罚款;
  (3)发生传染病暴发;
  (4)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5)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体育、游览等活动中,致使学生残疾或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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