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9〕30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做好2008年度的企业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企业年检工作的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重要意义,把企业年检作为对企业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年检工作方案,创新年检方式,精心部署,做好年检的各项工作。要运用媒体和其他方式,广泛宣传年检工作的意义、时限和要求,帮助企业形成自觉接受年检的意识,督促企业按时参检。
二、在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各地要根据总局《
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22号)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工商局对企业帮扶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当地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企业年检工作中做好对企业的帮扶工作。
三、继续推行网上年检。各市、县要积极推进企业年检网上申报,方便企业参检,提高年检效能。在年检数据录入过程中,要认真核对企业年检和信用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做好企业监管数据库的数据质量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年度检验。对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电力供应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企业,要严格审查其前置许可证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经济鉴证、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都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其他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交(外资企业仍应按照规定提交审计报告)。
五、完成营业执照注册号升位工作。各地要通过年检,完成全省各类企业注册号由13位升为15位的工作,为全省企业登记监管信息化与联网应用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