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鼓励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推动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省引智范围,享受我省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三、推进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十五)建立省级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我省服务外包门户网站,发布服务外包政策信息、投资环境、园区建设、企业动态、人才招聘、项目交易、大型活动等信息,并与国家及全球大型服务外包网站建立链接,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园区(示范区)和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十六)配套支持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建设。对于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按照部、省、市共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协议,安排地方配套扶持资金,支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
(十七)支持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建设。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外包园区(示范区)、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和500万元的补助,用于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省级服务外包园区(示范区)认定由商务会同信息产业、科技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十八)对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建设实行货款贴息。对国家级和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建设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补助。
(十九)改善数据通信等基本服务。争取建设合肥电信国际端口,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质量。
四、营造服务外包发展环境
(二十)建立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合肥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协调解决全省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放宽服务外包行业准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支持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外包园区(示范区)等设立审批、工商登记、税务、政策申报等“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