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9]1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新闻出版局 二○○九年一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新观念,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不断推动我省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全省新闻出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我省发展新闻出版业的重要意义及有利条件
新闻出版业既是党的宣传思想战线的重要舆论阵地,也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业,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省新闻出版业已初步形成包括出版、印刷、发行等环节,结构完整的产业链。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省新闻出版业积极适应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取得了长足进步,迎来了难得机遇,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市场化运作程度进一步提高,以资本为纽带,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规模,新闻出版业的年产值已达8亿多元。二是社会分工细化,专业化特征明显,产业分工日趋合理,良性竞争和诚信经营成为常态,市场竞争主体不断壮大。三是党和政府对新闻出版业的重视与扶持,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实现青海新闻出版事业和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增值税优惠政策、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退税、发行网点改造及文化体制改革单位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等措施。为新闻出版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创新工作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不断健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新闻出版业的发展繁荣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五是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博大精深,风格独特,在国内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新闻出版业发展具有较大潜力。六是我省已拥有一批熟悉新闻出版业务的各类人才。这些优势和机遇,将有力推动我省新闻出版业做活做优做强做久,进而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二、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