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
海东行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量化到县、乡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从严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实行了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全区各类建设占用耕地120.4公顷,收取开垦费375万元。足额上缴省财政,由省国土资源厅选择与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统一实施,保证了全区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积极落实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年度全区实施了4个项目,总规模8483亩;基本农田保护县、乡(镇)、村签订目标责任书2.1万份,设立基本农田标志512块,图、表、册等档案资料齐全,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4分。
海北州政府
海北州政府切实加强全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国土、农牧、水利和林业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全年报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3.8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73.57万元,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869块。确保了全州6.8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5.78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4%,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5分。
海西州政府
海西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督促、抓落实,制定了《海西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州、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了实处;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和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全年报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75.6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130万元,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确保了全州4.7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4.14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7%,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