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力度。开工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争取新上余热余压利用等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年内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7万吨和13.7万吨以内。加强对新上项目的用能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负责)
六、注重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十九)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增加教育投入,提高预算内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大力推进青南等地区9县的“两基”攻坚,确保到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目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对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提高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继续推进农牧区相对集中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缓解西宁等地大班大校和择校压力。坚持职业教育省内省外统筹培训,推进联合办学。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优化专业学科设置,重点支持青海大学实施“211”工程。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规范和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和高层次人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负责)
(二十)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水平。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重点医疗机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农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扩大农牧区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增加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的专项投入,逐年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进一步扩大少生快富政策的实施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快县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步伐,稳定低生育水平。(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一)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广播电视“西新工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藏区县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物普查、“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工作。加强生态文化阵地建设,办好第二届青海湖国际诗歌节和第二届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之旅活动,开展生态乡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健身,精心组织环湖赛等三大品牌国际赛事,做好体育彩票宣传发行工作,在高原优势竞技项目上实现新突破。(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青海湖景区利用保护管理局、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政府新闻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