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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在做好上述监管工作的同时,全市在5到9月期间集中力量开展以粉尘、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为重点的煤矿(矿山)开采、建材加工、工艺品制造、家具制造、皮革箱包制造、印刷行业企业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各区县要根据本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开拓工作思路,积极与辖区安监部门协商与合作,力争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大对上述类型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四、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
  各区县要把对本辖区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督工作中,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优势,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确保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卫生部2009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集中组织对我市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以人为本,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投诉举报工作,维护首都安定大局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各区县接到的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不断增多,劳动者对卫生部门依法处理投诉的要求在提高,案件处理难度在加大。因此,各区县要依据职责划分,充分重视并做好劳动者职业卫生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鉴于职业卫生投诉案件涉及面比较复杂,投诉者诉求较高,因此调查处理工作要做到细致耐心、事实清楚、恰当处理、合理合法,避免因处理不当激化矛盾,影响首都的稳定。
  六、试行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监督检查的分级管理
  对用人单位实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监督检查分级管理,是今后我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分级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的节约监督资源,解决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还可集中力量监督查处职业危害严重、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用人单位,同时可以扩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因此,各区县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辖区用人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筛选分级并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变化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监管等级,做到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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