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9]9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加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省劳动保障厅制订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省消防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全工作机制,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生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办公机关、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无重大火灾发生。
二、组织领导
省劳动保障厅成立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各类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工作领导。
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师生的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各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教学内容,加强同当地消防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邀请消防工作人员讲授消防知识。各学校每年要会同当地消防部门至少组织一次火灾逃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