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三百工程”建设。按照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推进园林绿化“三百工程”建设,每年新建100个游园、100个片林、100个省级园林式单位(2009-2010年“三百工程”任务分配表附后)。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和街道创建工作,对过去命名的园林式街道进行复查,重新命名。
(四)抓好城市水系和景观建设。本着“用好过路水、涵养生态水、蓄住雨水、用足中水”的思路,注重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市河道治理与水系建设,通过“水、堤、路、桥、岛、绿、景、居”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营建现代城市风景,延续、拓展城市文化,打造近水亲绿宜人的绿色环境空间。
(五)抓好城市中心区和重要节点的城市绿化。按照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结合旧城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小游园、小广场、街头绿地建设。重点推进城市主次干道、迎宾线、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等重要部位和节点的绿化美化及景观整治,建设城市标志性景观和风景廊道。
(六)抓好精品公园建设和星级公园创建工作。结合防灾避险功能,提出公园服务半径要求,注重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增强防灾避险功能。加快精品公园的建设步伐,加大星级公园的创建力度,提高城市公园的景观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抓好县城公园建设工作。把县城公园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精心建设,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累计完成三分之二,明年完成三分之一,确保到2010年所有县城建成1个综合性公园。
(八)抓好节约型园林建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对城市所依托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自然风貌,加强盐碱地绿化等专项技术研究,注重节约资金,节水、节地、节能,大力开展节约型绿化,防止高价建绿、追求奢华和铺张浪费。
(九)抓好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完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委托省风景园林学会进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培训研讨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理念,加强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建设,提升园林绿化的建设质量和艺术品位。
(十)抓好园林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分明、管罚分开、建管分离的思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职责,赋予区级政府更大的城市管理权限,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重心下移。同时,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加强园林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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