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护士重新申请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北京护理学会颁发的《考核合格证明》。
  (三)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期满的护士提出重新注册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北京护理学会颁发的《考核合格证明》;
  6、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四、其他
  (一)北京护理学会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七号。
  (二)北京市卫生局窗口受理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三)咨询电话:12320。
  (四)有关表格和办事须知可在北京卫生信息网许可大厅栏目内下载,网址:www.bjhb.gov.cn 。

  附件:1.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承担临床护理培训医院名单
  2.护士重新申请执业注册临床护理培训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承担临床护理培训医院名单

  东城区:北京市第六医院
  西城区:北京市第二医院
  崇文区:北京市普仁医院
  宣武区:北京市宣武区中医医院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医院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医院
  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丰台区:北京丰台医院
  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
  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
  平谷区: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第一医院
  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密云县:密云县医院
  延庆县:延庆县医院

  附件2:
护士重新申请执业注册临床护理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临床护理培训质量,特制订本方案供培训医院掌握使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