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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104国道乐清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路面结构等设计变更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104国道乐清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路面结构等设计变更的批复
(浙交复〔2009〕45号)


温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转报104国道乐清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K0+000~K4+831路段路面结构等4项设计变更文件的请示》(温交〔2009〕19号)悉。为确保该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减少拆迁数量,加快项目顺利推进,现批复如下:
  一、路面设计变更
  2003年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K0+750~K1+950和K2+320~K3+520段因路面破损较少,原设计为利用老路路面。经过近几年的运营,目前上述路段老路水泥砼路面断裂、错台、唧泥等病害较重,破板率达52%,且老路路拱为双向坡。为确保项目建成后的行车安全和舒适性,同意对上述两段老路路面进行破除新建。
  K0+000~K4+831新建和改建路段的路面,原设计面层采用5厘米AC-16Ⅰ型+7厘米AC-30Ⅰ型沥青砼。考虑到该路段为长约5公里的连续长陡纵坡,平均纵坡为3.7%,最大纵坡达6.8%,为提高路面长陡纵坡重车的抗车辙能力,减少今后的养护成本等,同意将该路段路面结构面层变更为26厘米厚水泥砼(弯拉强度5Mpa)。
  二、利用老挡墙的加固处理
  该项目K2+500~K2+650、K2+700~K3+050、K3+120~K3+214和K3+480~K3+580等路段老路下边坡为干砌挡墙,挡墙长694米,高约6~10米,由于雨水的长期侵蚀,目前上述挡墙已处于开裂和松动状态,局部挡墙已出现坍塌。为确保老路利用段的安全稳定,同意在老挡墙外侧修筑片石砼护面墙进行加固,对桥头等高挡墙采取修筑台阶式片石砼挡墙进行加固处理。
  三、水涨镇穿镇路段排水方案的设计变更
  该项目K8+500~K8+540和K8+590~K10+860段为水涨镇穿镇路段,路基采取沿老路两侧进行拼宽,原设计排水系统采用带盖板的排水沟。施工时,当地政府和居民要求该路段排水系统兼具排污功能,因此需要加大排水沟尺寸。由于该路段左侧电线杆和房屋较多,且大都位于排水沟位置处,需迁移电线杆80根,拆除房屋15间。为降低拆迁难度,加快工程顺利推进,同意将该段路基左侧排水沟变更为在左侧硬路肩下埋设钢筋砼圆管涵的排水设计方案,变更后的排水管全长3649米,管径为0.225米~1.0米不等。
  四、本次设计变更概算暂不调整,适时按有关规定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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