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二○○八年度市经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情况的通报
(杭经党委〔2009〕13号)
市工交各局(公司)、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织):
2008年市经委系统各单位分别与市委、市政府及市经委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年来,各单位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努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证企业和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为市经委系统的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为打造“平安杭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各单位认真总结、对照自查的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和市经委党委进行了检查和考核评议。现将各单位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达标单位:浙江电信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局、杭州市交通集团公司、杭州市电力局、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邮政局、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杭州市经委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杭州市经济管理培训中心。
经市综治办等部门考核,评为优秀达标的单位两家:浙江电信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经委党委、市综治办的推荐,被评为市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有:浙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对市级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建议对非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及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直属单位奖励标准为3000元,其它达标单位5000元,市级优秀达标和市级先进单位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