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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2009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
工作要点

  2009年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区、农村为重点,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民本和谐卫生和实施“卫生三强行动”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卫生强市目标,把握规律,创新理念,破解难点,狠抓落实,深化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扎实做好妇幼保健等各项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9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人均筹资175元以上,住院有效费用补偿率38%以上,门诊补偿率2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新一轮参合农民累计健康体检率6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率60%以上。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58%以上(市三区比上年增加3%以上)。
  --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95%以上。
  --居民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满意率8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加快推进服务网络建设。按照城市“十分钟服务圈”和农村“二十分钟服务圈”的规划设置要求,各县(市)、区要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加快推进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95%以上。
  2.加快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一是积极推动江北区、余姚市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县市)活动。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率60%以上。三是启动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评审工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四是对2007年度创建的全市12家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回头看”,继续发挥典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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